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
 学校首页 | 学院首页 | 学院概况 | 教师风采 | 党群工作 | 本科教育 | 研究生教育 | 学术研究 | 招生就业 | 学生工作 | 校友工作 | 研究中心 | 资料下载 | 院长留言板 
 
  学生活动

 通知公告 
 学工动态 
 服务学生 
 成果展示 
 团学组织 
 工作团队 

  快速通道
 
 
当前位置: 学院首页 > 学生工作 > 服务学生 > 正文
详细信息

早、晚自习实施细则

时间:2014-09-11 作者: 点击:[]

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对学生的成长、成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为切实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,现决定我院一、二年级学生中,继续开展早、晚自习活动。早、晚自习是巩固上课内容的重要保证,为达到预期的效果,确保早、晚自习正常的学习秩序,决定对早、晚自习纪律做如下规定:

一、自习要求

1)自习时间:周一早晨——周五早晨时段规定的早、晚自习时段。

2)所有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教室自习,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向辅导员(班主任)请假;

3)自觉遵守自习场所的学习秩序,不得随意走动、闲聊,影响他人学习;

4)不得将食品、饮品及其包装物等留在教室,保持教室清洁;

5)不得涂画课桌桌面。

二、实施办法

1)各年级辅导员(班主任)制作自习签到册,由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签到,签到负责人必须在自习前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,学生干部必须做到认真负责,准确记录,严禁徇私舞弊。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考勤和检查活动,如有学生缺席,应如实告知其去向,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(如假条等)。

2)自习情况每天汇总报辅导员(班主任),辅导员(班主任)每周至少抽查两次。

3)无故迟到(早退)3次按旷课1次处理,无故缺席2次按照旷课1学时计,纳入学期该生旷课学时考核范围,按照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处理。有旷课行为的学生不得参与学期奖学金评定。

4)对于违纪学生,相关辅导员(班主任)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从严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送交院学生工作负责人。

(5)将学生自习情况纳入年级辅导员工作考评范围和班级“评优、评先、评奖”范围。

三、实施日期

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 

 

 

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财经学院

 

201496

上一条:学生违纪处理程序细则

关闭

版权所有: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 地址: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 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 
电话:023-585514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