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请假原则
1.根据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有关规定,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院安排的活动时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无非常情况,不予请假。
2.请假必须经正常程序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。事前不交者按照旷课处理。
3.请假必须写请假条。请假条必须事前由本人书写,并写明请假理由、请假时间和销假时间,并附有关证明材料(请病假者必须有医疗证明)。凡事后请假、未写明事由或者由他人代写、他人代交、电话通告等情况一律不准假。
4.请假条统一用A4纸张书写,纸张残缺的不予签字(批准)。
5.请假条一式两份(其中一份交年级辅导员存档备查,一份交班上考勤的学生干部以备任课教师查阅)。若有夜不归寝情况,则需要一式三份(其中一份交所在寝室的宿舍管理老师),否则不予签字(批准)。
二、请假程序
1.学生请假首先写请假条,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。
2.请假需先经年级辅导员批准,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,经批准后的请假单,由请假学生交本班考勤干部,并告知年级辅导员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。
3.请假期满,学生应到年级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回校者,须及时通知年级辅导员,回校后2天内补办有关手续。
4.在上课时,学生如需请假,须经任课教师签字批准,报告班级考勤干部,然后履行正常请假程序。
5.因急性病突发等来不及请假者,在电话直接告之年级辅导员并经同意后离开,事后应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。
三、准假权限
1.请假两天(含)以内的,由年级辅导员审批。
2.请假三天(含)以上一周(含)以内的,由院分管领导审批。毕业年级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,非毕业年级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批。
3.请假一周(不含)以上的,需家长联系,说明理由。然后报请教务处领导和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批。
4.在开学注册、考试(含重考)、军训期间,一般不准请假,如确需请假,无论假期长短,均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。
5.学生在外实习期间,非特殊情况不准请假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,应经所在实习单位负责人同意,并按此规定报批。
四、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
1.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、学院、班组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。学生课堂考勤采用专职教师点名和班干考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值周班干每次课后,须在教学日志上认真填写,任课老师检查核实,并签名认可。各班班长每周至少一次,将本班本周的学生考勤情况与学生请假单报院年级辅导员,年级辅导员将结果汇总(附带原始资料)一方面报院分管领导审查,另一方面向学生公布。
3.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各年级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教室检查2次学生请、销假制度的执行情况,对旷课学生必须按学院纪律和学籍管理办法及时给予纪律处分,并通报全院。
4.下列情况之一者,以旷课论处:
⑴不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者;⑵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;⑶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;⑷假满后不及时销假者;⑸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者。⑹请病假没有医疗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;⑺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请事假者;⑻事后补假者(确有特殊情况、且持有效证明经有关领导同意者除外);⑼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。
五、报告制度
学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(含星期六、星期日)离校1天(含1天)以上者,必须遵守报告制度,履行报告程序。
1.向年级辅导员报告,履行登记义务,写明离校事由、时间、前往的详细地址、联系电话等,经年级辅导员审核批准后方可离校。
2.凡不办理报告手续擅自离校的,按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学生住宿违纪处理办法》及其他有关规定,
4.学生在周六、周日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集体离校外出活动的,不论离校时间长短,一律写出书面报告,经年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六、其他
1.本管理制度由财经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。
2.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中共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财经学院党总支
2014年9月6日